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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排污申报办理指南
  • 2017-12-25 15:27
  • 来源:汕头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字体:
  • 办事依据及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工程的排污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汕市环[2014]139号)

    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核定试点企业2014年度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682号)

    申报资料

    1、企业申报施工排污费的书面说明;

    2、《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试行)》一式两份;

    3、月(季)实际排污情况申报表;

    4、施工、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招投标工程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复印件;

    7、规划局规划红线图复印件(图纸折叠成A4纸);

    8、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评批复复印件;

    9、施工单位《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复印件

    10、建设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竣工报告;

    11、施工单位水费单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除注明及表格件要求外均提交1份。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及公章

    简要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法定办理时限

    法定7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

    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54-83590165;0754-83590270

    备注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或内容有错漏的,当场告知或三天内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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