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3、《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规划设计要点(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3、规划初步方案图纸及文字资料一式四份,需满足以下要求:
(1)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2)规划说明及主要技术指标;
(3)重要公建,高层建筑须送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彩色透视图;
(4)相应的电子数据一套:图纸为DWG格式,文字为WORD格式;
(5)规划图应符合有关制图规范。
简要流程
申请→初步受理→公示→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10天)
业务科室
规划国土科
联系电话
0754-83590270
备注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或内容有错漏的,当场告知或三天内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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