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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方案审批办理指南
  • 2017-12-25 14:38
  • 来源:汕头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字体:
  •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3、《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规划设计要点(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3、规划初步方案图纸及文字资料一式四份,需满足以下要求:

    (1)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2)规划说明及主要技术指标;

    (3)重要公建,高层建筑须送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彩色透视图;

    (4)相应的电子数据一套:图纸为DWG格式,文字为WORD格式;

    (5)规划图应符合有关制图规范。

    简要流程

    申请→初步受理→公示→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10天)

    业务科室

    规划国土科

    联系电话

    0754-83590270

    备注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或内容有错漏的,当场告知或三天内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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