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和《广东省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工信民营〔2021〕46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6月30日印发了《汕头市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提出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机制、健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领导制度、构建政企沟通协商机制等8项制度,着力强基础、助融资、优服务、保权益、重维权、促发展,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常态化制度安排,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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