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21〕5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按照市人民政府对能耗“双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发改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潮阳区人民政府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潮南区人民政府、南澳县人民政府、澄海区人民政府、金平区人民政府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濠江区人民政府、龙湖区人民政府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的濠江区和龙湖区,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改善节能工作形势。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节能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