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和汕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汕头市节能工作,今年5月,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1〕725号)要求,组织开展汕头市“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评工作,重点分析说明汕头市“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汇编完成《“十三五”汕头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至省发改委。
今年10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十三五”广东省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汕头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予以通报表扬。
接下来,市发展改革局将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节能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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