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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意见〉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 2020-03-12 11:0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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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2月21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第十四届6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市政府印发实施(汕府〔2020〕11号)。

         在省委、省政府《意见》中,潮阳、潮南被列为重点革命老区,澄海被列为其他革命老区,享受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精准对接省委、省政府《意见》工作部署,用好用足《意见》优惠扶持政策,结合汕头老区发展实际,聚焦重点环节领域,突出项目对接、细化分解、要素保障,将省委、省政府《意见》的9方面内容,分解落实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传承红色基因、增强老区发展内生动力、支持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5方面21项重点任务和建立领导挂钩机制、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老区用地保障机制、加强政策转化运用、强化使命担当等5项保障措施当中。

         省委、省政府《意见》实施以来,支持政策相继落地,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三个老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例如,财政方面,省级专项财力每年补助潮阳区、潮南区各4000万元,补助澄海区1000万元的政策落实,潮阳区、潮南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项目,已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承担100%支出责任。用地方面,在我市市级水田指标不足的情况下,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我市按重点老区政策30万元/亩的价格预购牛田洋快速通道水田指标355亩。2019年度省专项下达革命老区苏区奖励指标给潮阳区、潮南区新增建设用地各330亩,有力保障两区建设用地需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省退还我市省管高速公路潮汕环线潮阳、潮南段项目资本金共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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