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定价程序、定价原则,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并综合考虑各方因素,联合拟定了我市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收费标准方案,经第十四届1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已于8月18日联合发布实施。我市制定的危废处置收费标准试行两年,并已督促收费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我市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收费标准的公告
https://www.shantou.gov.cn/stsfgj/gkmlpt/content/1/1965/post_1965243.html#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