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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649P/2021-0065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09-10
名称: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我市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收费标准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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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我市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收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0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和《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04〕20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第十四届1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汕府办会函〔2021〕11707号),现就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试行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按计重收费,以吨为计量单位,不足1吨按1吨计。其中焚烧处置方式,热值>4500kcal/kg价格为每吨4800元,热值≤4500kcal/kg、或硫>2%、或氯>3%、或氟>0.1%价格为每吨6000元,HW49(900-047-49实验室废物)价格为每吨9600元;填埋处置方式,直接填埋价格为每吨3600元,稳定化固化填埋价格为每吨4800元,物化稳定化固化填埋价格为每吨60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试行两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