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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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地震局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汕头市衡山路55号

邮政编码:515057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8899060(办公室)

网址:https://www.shantou.gov.cn/dzj/index.html

主要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管理、监督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全市地震烈度区划和地震灾害预测;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五)承担市政府防震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  

(六)承担全市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研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协作与交流。  

(八)指导区、县(市)防震减灾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机关各部门的政务工作。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文秘、财务、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档案、保密、信访、计生、安全生产、保卫及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防震减灾规章和拟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局基建、技术设备及国有资产;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思想教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方式:0754-88899060

)地震监测科(加挂汕头地震监测台网中心)

负责编制全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的行业管理和对区县地震监测台站的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组织监测预报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地震预测意见的管理;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和各类震情趋势会商,提出震情趋势意见;负责震情速报的管理;负责核定地震正确信息和依法处置地震传言或谣言;负责地震现场的监测预测组织工作;管理群测群防工作;负责汕头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各观测项目(包括本局地震前兆观测站观测项目)的日常维护和观测以及数据的汇集、分析和有关异常现象的核实工作;负责本市的震情速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科学和地震分析预测的研究工作。

联系方式:0754-88897061

(三)震害防御科(加挂地震应急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震害预防和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和重大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行业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住宅和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组织开展地震小区划及地震风险源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城市活断层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组织开展地震科研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协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区县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工作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负责防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灾情速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落实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督导区县地震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建立并管理地震应急指挥系统,负责本局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与管理,参与协调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负责本局网络安全工作及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监管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震知识》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管理本局地震科普体验馆。

联系方式:0754-8889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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