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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主要负责人解读《2024年汕头市地震局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
  • 2024-01-24 16:46
  • 来源:汕头市地震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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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2024年汕头市地震局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

      市地震局局长   罗舜煜

      2024年1月24日


      近日,市地震局印发《2024年汕头市地震局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下面简称《实施方案》),为全面、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现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编制背景

      汕头市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的重要地段(泉州-汕头地震带),是全国地震多发区,广东省发生的两次7级以上地震都发生在汕头南澳海域,即1600年发生的7.0级大地震和1918年发生的7.3级大地震。汕头市除潮南全区和潮阳的和平、贵屿、铜盂、谷饶、西胪、关埠、金灶等7个镇外,都在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的高烈度区内。我市六区一县均被列入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有关县级行政区划清单,地震形势不容乐观。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高度密集,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较为薄弱,地震灾害潜在威胁和风险突出。

      二、制定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2024年汕头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依据2024年度广东省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我市地震趋势会商结果,按照《2024年广东省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有效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和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地震安全保障。

      三、制定依据

      该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是《广东省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震、抗大灾,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广东省总定位总目标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地震监测

      1.统筹全市各类地震监测台站的观测资源,加强全市地震监测台站、地震宏观观测点及地震预警发布终端的检查和运行管理,做好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保障本行政区各类地震观测仪器的正常观测,配合省地震局高质量推动完成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实施,着力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2.做好汕头地震监测台网中心、紧急信息服务中心和汕头市地震局地震前兆观测站及澄海区地下流体观测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加强网络通信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各测项连续稳定运行。

      3.配合省地震局实施紧急地震信息对外服务,完善地震预警业务运行机制,拓宽速报预警信息服务渠道,提高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的精准性时效性,提升我市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和紧急预警能力。

      (二)强化震情跟踪研判

      1.加强异常核实。严格执行《地震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和有关工作规程,密切监视宏观观测点和地球物理场观测资料的动态变化,密切跟踪异常发展动向,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上报省地震局。

      2.加强和完善省地震局、汕头市地震局和汕头地震监测中心站紧密结合的震情跟踪工作机制。

      3.加强震情跟踪研判。完善地震趋势会商制度,对本地地震趋势情况进行跟踪研判,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送震情信息。加强潮汕三市及粤东闽南地区区域协作,共同做好粤闽交界地区的震情监视跟踪工作,视情况联合开展地震监测、重大异常现场核实、震情专题会商等。

      (三)强化应急响应准备

      1.加强应急准备和震情处置

      进一步完善《汕头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明确职能职责,理顺应急响应流程;落实与应急部门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局现场工作队应急演练。

      2.加强震情信息服务

      若汕头市陆地辖区内发生M≥2.5级地震(或周围强震波及影响),第一时间将地震紧急信息专报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通报市应急管理局,视情况进行续报,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和企信通等平台推送震情信息;确保台网中心和紧急信息服务中心各系统稳定运行和网络链路畅通;确保相关设备能第一时间接收速报信息并及时发送,确保震情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各区(县)地震工作部门要负责我市有感以上地震或我市周边地区发生的对我市有影响的地震发生后的震情、灾情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充分发挥助理员、应急救援志愿者、宏观观测员和地震监测台站管理员等群测群防力量,采用微信群、QQ群、电话等多种渠道快速收集本区(县)灾情信息,在30分钟内组织汇总上报市地震局和区(县)委、政府。本区(县)发生3.0级及以上地震事件时,通过电话向本区(县)委、政府和市地震局报告,并于30分钟内书面报告地震信息及初步灾情评估。6月底前完成各区(县)防震减灾助理员名单的更新。

      3.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组织清理、检查市地震局地震应急车辆、装备和物资器材,查漏补缺,做好清洁和保养工作,保持应急车辆和各项现场工作装备处于正常状态。

      4.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全面强化市地震局综合(政务、监测和应急)值班制度及工作流程,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加强技术系统检查测试,发生故障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响应突发震情舆情,快速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震灾风险评估

      贯彻落实省地震局《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地震灾害防御基础业务建设工作方案》,配合省地震局开展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风险评估工作,配合开展地震高烈度区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安全风险评估,强化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配合省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质量检查。持续完善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清单和信息采集常态化更新机制。

      (五)加强新闻宣传和地震科普

      建立健全涉震舆情引导机制,不断完善涉震舆情工作方案,加强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员和专家团队建设,加强科普宣讲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与市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科学开展专家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创新宣传产品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成效进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线上、线下防震减灾法治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持续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全面推进“六进”科普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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