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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主要负责人解读《汕头市地震局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汕头市
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 2023-04-14 21:53
  • 来源:汕头市地震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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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制定背景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2018年1月印发的《汕头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汕头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有效期届满前,我局组织人员对该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二、制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考量

      修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改革要求。

      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工作主要把握以下四点: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改革需要,体现和巩固行政执法领域中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适应实践需要,根据之前文件的施行评估结果进行完善。三是坚持权由法定的法治原则。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完善行政处罚程序,严格行政执法责任,更好地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把握通用性。从行政处罚法是行政处罚领域的通用规范出发,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发展和完善行政处罚的实体和程序规则,为单行法律、法规设定行政处罚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提供基本遵循。

      三、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四、修订说明

      修订后两个文件的结构均没有变化,但是《汕头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条文从原来的21条减少到20条,《汕头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条文从原来的9项减少到8项,违法情节统一改为三个等级。从内容上看,优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情形以及违法情节的甄别,更有利于实际执法操作。

      五、主要内容

      (一)《汕头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该规则共二十条,分别从政策依据、制定目的、遵循原则、适用范围;处罚的职权、标准、种类、幅度;违法主体、性质、情节;执法要求、规范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1.明确政策依据和制定目的。即第一条所述内容。

      2.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即第二条所述内容。

      3.明确适用范围。即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汕头市地震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

      4.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即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中有关“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明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即第六条、第七条。

      6.明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三种情节。即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分别规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等三种裁量情节。

      7.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程序规范、采集证据规范以及执法要求规范,即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

      8.明确执法行为纠错担责制度。即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应当经常对本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检查,发现处罚不当的,应当主动纠正。”“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执法过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9.明确规则解释主体和施行有效期限,由汕头市地震局负责解释,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前将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即第二十条。

      (二)《汕头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1.内容包括“序号”“违法行为”“法律法规依据”“等级”“违法情节”“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等6个部分。“法律法规依据”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禁止性条款以及处罚条款;“等级”一至三项是指“一般”“严重”“特别严重”三个程度及具体适用情形。

      2.“违法行为”基本涵盖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三定”方案赋予我市地震工作部门行政处罚权的事项,共9项。分为“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经过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区域内不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未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持证单位弄虚作假领取资质证书的;转借资质证书的;机构、人员发生变化与资质等级不符又不及时申报的;无故不参加定期审查或者上报的材料不真实”共9个标准表。

      3.“违法情节”是根据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结合当事人的主观恶性、实施违法行为时间或次数、违法经营额或违法所得、涉案产品的数量或货值,毁损程度、社会危害程度、危害后果等因素,将违法行为划分为“一般”“严重”“特别严重”三个程度,并对具体适用情形进行量化细化,与《汕头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正文中有关从轻、从重的情形一并适用。

      4.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相关规定,对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三级违法情节程度,根据裁量比例确定罚款的具体数额和处罚行为。


      原文链接:汕头市地震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地震局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汕头市地震局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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