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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地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03 17:20
  • 来源:汕头市地震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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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市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有关精神,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的措施及成效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八五”普法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列入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局会议学法制度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对法治工作的重要部署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扩大)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读书班研讨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协调依法行政工作,并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执法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通过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每年1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对《汕头市地震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开展 “防震减灾科普服务(参观防震减灾科普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查询”“地震目录查询”3个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并指导各区(县)完成省政务服务网3项公共服务事项认领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修订完善局政务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不存在利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4.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汕头市地震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发文登记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政策解读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和报市司法局审核通过后才印发实施,不存在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今年,市地震局认真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新修订《汕头市地震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汕头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并按规定广泛征求意见,经法律顾问和法制科室、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正式印发实施。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存在废止、失效等情况的文件,作出明确标注并向社会公布。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广东省地震预警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5.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修订完善一系列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时能做到事前征询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意见,经集体讨论,合理合法地做出相关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我局不存在需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及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情形。实现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健全本部门法律顾问机制,修订完善《汕头市地震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法律咨询顾问,负责合同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6.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汕头市地震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安排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市行政执法“两平台”业务实操培训会,根据培训会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局行政执法流程、文书,维护好相关执法业务平台,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了自由裁量权,梳理了整套执法流程、法律文书,要求执法人员通过统一格式的文字记录、影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对象、执法过程、执法现场进行全程记录,并在执法结束后进行整理归档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公开,实现了执法规范化。2023年,完成对全市45个地震监测台站和宏观观测点的业务检查和7个地震监测台站保护相关事项行政检查,组织对广东省地震工程勘测中心等2个地震安全性评估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对濠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地重建工程等4个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估结果应用情况及地震动参数复核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完成行政检查文书整理归档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公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执法证更换、申领、注销工作,2023年组织2名干部参加执法考试并按规定换领新证,不存在未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上岗执法情形。

      7.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我局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民主党派、审计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2023年没有收到监督事项。鼓励干部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修订完善局政务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按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包括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每年作出年度报告。做好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事项“双公示”归集交换和单位网站公开展示工作。严格执行《市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加防震减灾工作透明度,保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抓好地震舆情研判处置,修订完善局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及时处置“南澳前江湾鱼群上岸现象”“汕头一社区每日上万只燕子空中盘旋”等网络舆情事件,做到快速、及时、准确、客观回应舆情。通过“两微一网”平台,开展信息发布及政策解读工作,发生对我市有影响的地震事件4次,第一时间上报并发布信息,特别是积极应对“南澳海域5.0级地震”,主动引导舆论,得到市领导的好评。

      8.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应急机制,严格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以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办事。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应议、行政应诉制度,落实《汕头市地震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汕头市地震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做好年度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自觉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执行《汕头市地震局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信访业务管理系统和信访网站管理后台密钥管理,及时查看处理信访信件。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未接收到信访信件,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不存在群众举报投诉事件。

      9.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有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同时,加强新修订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法考试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组织全局干部多次参加防震减灾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地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组织开展汕头市地震系统干部和科技志愿者队伍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百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宣传活动,结合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大练兵”互学互助小组活动,着力提升全市地震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市地震局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地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执法人员素质逐渐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但这与新阶段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仍存在差距:一是自上而下有效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尚未健全,还存在运行体制机制不够顺畅,部分领域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科学、职责不够清晰、运转不够协调等问题,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还有欠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充分,对地震事务长远发展、持续发展研究思考得还不够深、视野不够宽、谋划不够远。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在专业知识、技能和服务水平上存在不足,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不能正确地将法治理论知识和当下复杂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缺乏对依法行政培训的重视度及创新性,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较为单一,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四是普法释法工作抓得还不够扎实深入,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贯的覆盖面还不够广,防震减灾与法治宣传结合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内容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够强。

      三、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设想

      2024年,市地震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加大力度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紧密围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序推进。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优化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设施和手段,充分发挥“线上+线下”防震减灾科普馆效能,推动全媒体融合,利用“两微一网”、企信通短信平台、视频号等进行全方面科普宣传。以广东省地震监测预警发布终端试点城市项目的开展为契机,推动《广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持续开展市百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利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周、科技活动月等时点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下大力气推广地震安全农居实用抗震技术,组织防震抗震技术技能培训。通过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以点带面,增强全社会广大市民防震避震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法治意识。

      二是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将执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员。加强监督和管理,在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上,强化抗震设防事中事后监管,跟进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工作等。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水平逐步提高。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等内容的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培训与综合测试,结合开展领导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升全市地震干部队伍执法水平,坚持文明执法、依规执法。

      四是法治化建设持续强化。坚持问题导向,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疑难杂症,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推动我市防震减灾法制体系改革,加速推进地震监测预警、震害防御等方面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特此报告。


    汕头市地震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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