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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实施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计划
  • 2020-04-17 11:50
  • 来源: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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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0〕6 号)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建立综合防灾减灾科普体系,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一)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是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文化、培育减灾文化、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威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有利于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有利于群众熟练掌握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方法和自救互救的技能,有利于社会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能有效防范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提升全民综合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工作体系协调运作,灾害防治能力持续增强。2021年,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目标基本完成,防震减灾意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面向全社会的综合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实现现代化,高效科学的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体系健全。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高效整合地震工作部门、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在各自领域内的有效资源,初步形成综合防灾减灾宣传的机制,大力拓宽宣传教育的综合性和受众的广泛性,提升综合防灾减灾宣传的效率。

      (二)将大型广场、新建扩建的学校操场、新建农村建设文化广场一并配套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成为固定的防灾减灾宣传阵地。构建防震减灾宣教氛围,通过设置防震减灾宣传专栏、广播电视集中播放等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综合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民众对防灾减灾知识的知晓度。

      (三)完善防灾减灾知识进课堂制度,在全市中小学校定期开展防灾减灾科普讲座和自然灾害应急避险演练,持续开展创建国家、省级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防御自然灾害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督导各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开展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

      (五)升级改造汕头市地震局的防震减灾科普馆,全面推进南澳地震综合台建设,将南澳地震台升级改造成为省级教育培训基地,并集测震、预警、地下流体、GNSS、科普宣传为一体的综合台站,加大科普参观接待能力。

      (六)创作适合中小学生的地震科普读物、小漫画及小视频。将防灾减灾科普内容纳入到市辖主流媒体的防灾减灾的固定板块中,定期开展宣传。完善提升已有数字地震科普馆网上服务形式及内容。

      (七)结合防灾减灾日、“科技进步活动月”、“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加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依照职责,对全市提升全民综合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工作予以指导协调。各区(县)地震工作部门、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应于每年5月10日和11月10日向各自对应的市直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区(县)地震工作部门、教育局、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协作,科学研判,制定本地区的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加强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基地等创建力度,扩大示范项目影响覆盖面,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阵地作用,进一步增强社会群众对防灾减灾工作认知度,不断夯实我市防灾减灾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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