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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汕头市地震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问卷调查情况
  • 2019-11-18 11:22
  • 来源: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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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调查,广大干部群众对地震预警发布终端试点城市建设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干部群众对地震预警概念还比较模糊甚至心存疑虑

      广大干部群众虽接受过一定程度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但对地震预警概念还比较模糊,容易与地震预报混淆,对地震预警发布终端更感到陌生,甚至对预警发布终端安装和使用存有疑虑,部分学校担心会影响正常教学造成恐慌;部分村居担心信息发布不及时,无法对不同地震级别进行预警,会影响日常生活等。

      2、部分村居认为难以承担每年补助期后续的增值服务费

      本项目数量多、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省地震局拟采用“社会参与,政府补助”“谁受益,谁出资”的方式予以解决,大部分经费由省市财政补助,部分由接入单位以通讯增值服务费的形式支出,以减轻财政压力。这对大部分学校和社区来说是很好合作方式,但对部分村居和学校来说压力还是较大。

      3、地震台站分布不均匀

      我市地震台站密度基本符合全国地震台站密度1个/20km2台站的标准,但还未能达到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台站密度要求,影响地震预警时效与精度。而且地震台站都分布在南澳岛和陆地上,而对汕头影响较大的地震大多发生在潮汕地区以东的台湾海峡和台湾及其附近海域,亟需布设海域地震监测预警台站。

      我局认真研究,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以上问题:

      1、争取上级支持,部门协作

      及时编制我市地震预警发布终端试点城市项目建设方案,加快项目立项。主动对接省局,争取给予经费及技术支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由市政府出台全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工作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与各级地震、教育、应急、气象、卫计、交通等部门协作,组织好预警终端建设选点、布设工作,并建立进度考核机制,加快项目推进。落实经费保障,将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终端接入单位将承担地震预警通信增值服务费用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联合中国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为用户提供地震预警通信服务与技术保障。

      2、强化科普宣传

      通过项目全面铺开地震预警知识科普工作,让民众正确理解地震预警知识,有效应对地震事件。各终端接入单位要制定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处置预案,做好地震预警知识科普宣传,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挥地震预警发布终端的效用。招募一批防震减灾宣传志愿者,充实科普宣传力量。

      3、完善优化地震预警系统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建设完善预警台网,增加台站密度,联合省局开展海洋地震监测,逐步建立海底地震观测台网,减小预警盲区,缩短预警时间,提高预警精度。也可利用移动通讯站作为预警信息传输途径,不仅可以解决地震台站密度不足问题,还可以减少预警信息的传输延迟,提高预警速度。同时,探索高密度布设地震计传感器设备快速获取地震信息,基于智能手机通信联网功能和内置传感器,开发开放式地震预警系统APP,为社会公众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

      4建立健全地震预警机制

      一是加强地震预警法制建设,对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地震预警保障措施等加强立法。目前省地震局正加紧出台《广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这将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汕头市应及时制订相应的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强化地震预警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积极协调推进市级地震紧急信息发布中心建设,探索地震自动速报信息推送,同时授权通信运营商及电视台、广播频道等公共传媒载体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三是强化地震预警交流合作机制,与周边省、市甚至台湾等地区密切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我市地震预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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