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地震局设3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
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管理、监督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二)人员情况
汕头地震局本部共有财拨人员27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18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361.47万元,其中:预算安排拨款361.4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361.47万元,其中:预算安排拨款361.47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61.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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