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地震局 > 政务公开
分享到:
汕头市地震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和2022年工作设想的报告
  • 2022-01-28 17:30
  • 来源:汕头市地震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地震局
  • 【字体:
  •   根据有关要求,现就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设想作如下汇报。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局务(扩大)会议、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理论武装,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章节内容。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点,利用“两微一网”及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治、国家安全等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协调依法行政工作,并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执法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今年年初,听取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切实做好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厘清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对现有行政权力与责任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其他等3类13个事项,形成汕头市地震局《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理表》(2021版),并向社会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5号)要求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地震预警管理。

      4.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发文登记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做到“谁起草,谁负责”,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政策解读制度。2021年度,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存在废止、失效等情况的文件,作出明确标注并向社会公布。按要求做好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的公布工作。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2017年修订)的宣贯工作。

      5.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修订完善一系列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时能做到事前征询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意见,经集体讨论,合理合法地做出相关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我局不存在需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及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情形。认真落实《汕头市地震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法律咨询顾问,负责合同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6.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汕头市地震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领导及各科室具体执法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和监督。今年完成对30个站点的巡查,对1个地震安全性评估工作现场开展检查,完成行政检查文书整理归档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到每个项目均在审批系统上登记备案,并及时予以公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目前有9名在职干部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执法证更换、注销工作,不存在未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上岗执法情形。

      7.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我局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民主党派、审计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2021年没有收到监督事项。提高12345热线服务水平。鼓励干部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包括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做好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事项“双公示”归集交换和单位网站公开展示工作。严格执行《市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加防震减灾工作透明度,保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抓好地震舆情研判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做到快速、及时、准确、客观回应舆情。通过“两微一网”平台,开展信息发布及政策解读工作,发生对我市有影响的地震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发布信息,主动引导舆论;利用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地震行政执法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析法、以案释法。

      8.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年度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自觉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信访业务管理系统和信访网站管理后台密钥管理,及时查看处理信访信件。至今,我局一直未接收到信访信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不存在群众举报投诉事件。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

      9.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有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的学习,按规定完成网络培训课程。组织全体人员观看网络庭审直播2次。组织全体人员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法考试工作,切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全市地震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邀请全国和全省知名行业内专家及市委党校老师,对全市地震系统干部,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宏观观测员进行了全面培训,确保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更加科学、高效、有序开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地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执法人员素质逐渐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但这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及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仍存在差距。存在主要问题有:随着地震部门职能转变,在行政检查上力度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还有待加强。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设想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紧密围绕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疑难险重问题,建立完善我市防震减灾法制体系,推动地震监测预警、震害防御等方面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动《汕头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广东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试点项目等。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补充和完善有关业务管理制度,形成一套逻辑合理、合法合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依法善治的能力。

      2.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会议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加大对《防震减灾法》和《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宣传教育。升级改造完成汕头市防震减灾科普馆,正式启用数字化防震减灾科普馆,利用“两微一网”、企信通短信平台等进行全方面防震减灾法治宣传。继续深入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利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周、科技活动月等时点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通过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点带面,增强全社会广大市民防震避震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法治意识。

      3.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认真落实《权责清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逐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将执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行政检查工作。提高执法素养,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落实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清单,拓展公共服务产品,完善政务服务平台运维工作,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4.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等内容的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培训与综合测试,全面提升执法干部队伍执法水平,坚持文明执法、依规执法。

      汕头市地震局     

      2022年1月26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