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文件处理表》(汕府办综文〔2016〕1-188号)的有关精神,为改进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管理使用机制,促进城市进一步扩容提质,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市城规局联合草拟了《汕头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送审稿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至2016年12月16日截止。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意见:
1、邮寄至汕头市财政局综合科(邮政编码:515041);
2、电子邮箱:stczzhk@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汕头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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