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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我局完成了我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2026年第二季度市级审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现按规定公示《2026年第二季度市级审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企业、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根据《汕头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以下渠道向我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我局将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并答复申请人,信用信息认定经核查确有错误的,评定结果相应修改;信用信息认定经核查无错误的,维持原评定结果。
接受异议材料的单位: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3号三楼。
联系电话:88972986
附件:2026年第二季度市级审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表.xls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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