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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法治统一,消除规范冲突,细化上位法要求,完善我市城市管理法治体系,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要求,我局起草了《<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三个经济特区法规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汕头市立法条例》、《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请社会公众就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合法性以及涉及公平竞争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于2026年5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或提交:
1、邮寄至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楼806室(邮编:515041)
2、电子邮箱:stcgfzk@163.com
3、联系电话:0754-88525598,联系人:谢同志
附件:《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三个经济特区法规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wps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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