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城管局租赁电动自行车执法辅助服务单位的选取工作,我局决定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本事项中选企业,现予以公告,请有意参加的企业按照要求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局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中选择3家候选企业进行网上竞价。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市城管局租赁电动自行车执法辅助服务单位。
项目内容:配合我局开展对租赁电动自行车处置(规整、清运、装卸)的相关工作。
选取标准:
(一)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租赁电动自行车处置(规整、清运、装卸)相关资质;
(二)提供以往的相关业绩,包括从业时间、服务范围、服务对象等。
项目时限:2026年5月8日—2026年8月7日。
最高限价: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含税)(清理总数50次,按实结算)。
选取方式: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报名资料的企业中,选择 3家具备相关条件的公司作为候选企业,采用网上“竞价法”方式,最终以报价最低的公司作为市城管局租赁电动自行车执法辅助服务单位的中选企业。
报名资料(加盖公章):
1.经营主体资质(工商营业执照);
2.提供相关业绩资料。
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
邮箱地址:cgjbgs2013@126.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何同志,88570529。
其他补充说明:
1.请有意参加的企业于规定的提交资料时间内提交资料报名,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逾期失效。
2.公告发布后,我局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中公正择优确定3家候选企业并发出邀请函,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邀请函的视为落选,落选企业不得有任何异议。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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