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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汕头市各区县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 2026-04-28 16:0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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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6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26〕24号)要求,为切实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保障2026年汛期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我市《2026年汕头市各区县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各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认真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做好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检查、汛期应对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公布后,如人员调整,接续到岗人员为相应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

      附件:2026年汕头市各区县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28日

    2026年汕头市各区县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序号

    市/区(县)

    姓名

    单位

    职务

    备注

    1

    金平区

    张日新

    金平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

    龙湖区

    林澄辉

    龙湖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3

    濠江区

    吴宏东

    濠江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4

    澄海区

    张子华

    澄海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5

    潮阳区

    魏思超

    潮阳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6

    潮南区

    吴海璇

    潮南区人民政府

    区委常委、副区长


    7

    南澳县

    许楚娟

    南澳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注:内涝防治标准为重现期30年,对应降雨量为331.0毫米/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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