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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公告
  • 2025-12-22 17:0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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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路面运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车辆日益增多,由此带来的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问题时有发生,对我市的道路通行、生态环境、市容环境均带来严重影响。为依法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遏制污染源头,尽力杜绝路面污染和影响生态环境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汕头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参考国内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请社会公众就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合法性以及涉及公平竞争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于2026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或提交:

      1、邮寄至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楼806室(邮编:515041)

      2、电子邮箱:stcgfzk@163.com

      3、联系电话:0754-88525598,联系人:谢同志

      附件: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wps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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