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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完成了我市中心城区2025年上半年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的初步评定,现按规定公示《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企业、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根据《汕头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以下渠道向我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我局将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并答复申请人。
接受异议材料的单位: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3号三楼。
联系电话:88972986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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