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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汕头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已被作为规章正式项目补充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我局按要求起草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请社会公众就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合法性以及涉及公平竞争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于2025年9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或提交:
1、邮寄至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806室(邮编:515041)
2、传真:0754-88522311
3、电子邮箱:stcgfzk@163.com
4、联系电话:0754-88525598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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