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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的树木迁移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迁移树木。
项目地址:新津路(泰山路-韶山路路段)。
项目规模:迁移乔木27棵、灌木球18棵,清除灌木丛106平方米。
申请理由:因粤东城际铁路YDZH-8标龙湖站至汕头站特大桥建设,桥梁结构占压新津路路面,导致新津路需要进行部分道路改道,为配合粤东城际铁路桥梁建设及新津路道路改道,申请迁移。
公示日期: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18日。
公示地点: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导航-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知公告栏、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示栏和项目地址现场。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805室)查询。
联系电话:13809655611,联系人:庄同志。
电子信箱:stcgspk@126.com
监督电话:88530138
特此公告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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