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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立我市停车设施备案制度,推进停车设施备案和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的工作,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公布的《汕头经济特区停车设施管理办法》,我局对《汕头市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汕头市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起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的广泛性,使该管理办法修订的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2月27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反馈。
通讯地址:汕头市中山路建委大楼8楼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7292656
电子邮箱:stszcg@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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