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推进公正文明严格执法,为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市城管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专题会议、组织开展专题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7月23日,市城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9月13日,市城管局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主任张玮作宣讲报告。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制定印发了《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和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学习宣传”作为局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二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今年共计组织学习5次。三是邀请专职律师、党校老师等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并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进行交流学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城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一是积极谋划参与推进市城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定了2024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将其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积极参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长办公会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推动立法项目等法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均通过党组会集体讨论决策。三是落实“述法”要求,每年均按要求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职报告。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动简政放权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一是深化电子证照应用,目前我局已在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完成所有许可事项的电子证照照面申请,并完成工建系统所有事项的电子证照对接和配置。二是推进挖掘计划共享,助推企业与政府部门信息互通。三是精简优化22个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四是主动靠前精准服务,如与华润新奥燃气公司就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行调研座谈。五是强化事项标准化管理,目前已完成我局所有许可事项的主项和子项的认领注册,除“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的实施规范省住建厅尚未发布之外,其余事项已完成实施规范优化制定及实施清单纳入编制。
2、增强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我局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结合职责建立随机抽查事项12项,分类别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印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用监管制度(试行)》,规范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2024年以来,针对在建建设工程规划监管等12个事项开展随机抽查18次,共检查企业18家,并及时公示。
3、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建立健全城管综合执法领域各项工作制度。我局及时修订《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规范》及相关执法文书样式等,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汕头市中心城区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工作机制》,为镇街综合执法提供指引。我局还印发《汕头市城管局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协助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帮助镇街解决缺少法制审核人员的难题。二是多措并举开办培训指导活动。我局今年于14个镇街开展职权下放承接的调研及现场业务指导工作;建立汕头市城管综合执法法务直通车,涵盖各区县镇街执法人员230人,实现线上快速指导。今年来,我局共举办各类执法专题培训19(班)场次,覆盖综合执法人员2500多人次;派出授课人员到各区(县)城管局开展以案释法讲座等小班培训15场次,覆盖综合执法人员960多人次。除此以外,我局还开发培训指导课件、汕头市城管领域法律法规快速查询APP等为基层执法提供指导。
(五)加强普法教育,推动学法用法成为全社会崇尚的生活方式
一是将普法教育与立法调研活动相结合。4月20日上午,我局配合市司法局组织省基层立法点华侨中学家长、师生、市基层立法点汕头大学师生、龙腾街道居委工作人员前往汕头市拆迁垃圾建筑废弃物临时处置场开展建筑垃圾立法调研活动,为接下来立法的顺利出台打下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二是以“创文”为契机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文明公约系列普法活动。5月16日上午,在人民广场开展市民公约实践教育宣传活动;5月17日上午,在开放广场开展违法建设治理普法宣传活动;10月30日上午,在石炮台公园举办“学习文明条例 共建美好家园”市民公约教育实践活动。
三是将普法与志愿服务相结合。3月5日我局联合团市委开展“志愿广东 绿美有我”普法宣传进公园活动,并组织局青年志愿者在“网红街”龙眼南路的沿街商铺普及排水法规政策。5月25日,我局志愿者前往中信海滨花园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进万家”活动;8月9日,在御海禧园小区开展普法进社区宣传活动;12月6日上午,在开放广场举办“尊崇宪法,践行法治,共创美好未来”宪法宣传进广场活动。
四是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我局制定了本单位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6月5日,邀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连智锋律师进行专题授课;6月11日邀请中共汕头市委党校副教授,法学教研室主任邹仰松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10月14日,组织观看学习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2024年度全局系统的学法考试总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要求标准。
(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推动城市管理立法
一是承担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2024年6月6日,年度《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通过第十五届8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目前该条例正在市人大审议中。立法预备项目《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按进度推进中。今年6月,我局向各区收集整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于7月至8月到各区(县)开展调研座谈,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分别于10月16日、11月11日开展征求意见。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今年共出台3份规范性文件,分别是《汕头市中心城区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工作机制》《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和《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汕头市城市景观照明电费补贴实施办法》,均按规定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要求。
三是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目前与我局相关的地方性法规、3部政府规章和9件由我局制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暂未发现与上位法存在冲突等情况;结合《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提请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
(七)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均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法律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由我局作为牵头部门起草的《汕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20-2035年)》,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起草过程中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法律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要求。此外,我局今年共出具行政机关合同法律审查意见63份。
(八)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城管综合执法系统的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对2023年各区(县)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共抽查各区(县)城管局33个行政处罚案卷,将评查结果通报至各区(县)城管局,并抄送各区(县)政府。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共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36份,并举办案件听证会4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抓好现场执法的监督检查,开展市容“六乱”、建筑垃圾等专项整治的督查督导工作,今年来共出动355人次,发现408个执法监管问题,现场督办176次。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开展全市城管线条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全员培训;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申领新证7件。
(九)规范行政应诉复议,努力提升矛盾化解业务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2024年(截至12月31日)共收到市信访局、省住建厅转来的信访件32件,其中1件未到办理期限,办理期限内办结率100%;共收到12345转办件5027件,人民网转办件70件,均在期限内办结。二是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我局有5宗行政复议,市政府均维持我局行政行为;行政诉讼9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2宗我局胜诉,2宗通过金平法院进行调解,其他案件尚在审理中;向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请4宗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均已受理,并跟进2023年提交的41宗强制执行申请。此外,我局积极推动应诉能力建设,目前共有6名公职律师,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1人。
(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今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61件,人大建议16个(其中0个重点建议,5个主办,11个会办),政协提案45个(其中1个重点提案,为《关于提高新河沟绿化水平,加快形成绿美汕头生态新格局的提案》,9个主办,1个分办,34个会办),按时办复率100%,满意(无意见)率达100%。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结。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市在市容管理、市政设施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还需要完善,接下来要加快立法进程。随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逐渐深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也发生了改变,亟需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成果上升为立法,并针对新出现的情况问题提供法制解决方案。此外,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化,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局内部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二)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要进一步提高
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开展,我市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是,市民群众对于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了解仍然不足,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提高普法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普法方式,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实效,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有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通过日常工作制度的完善、法治培训的开展,有针对性的就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国家工作人员应诉能力建设、依法行政能力等进行提高,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从而进一步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为城市管理奠定坚实法治基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推动《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的立法及修订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职权下放的相关工作,梳理并及时更新我局职权事项,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各项工作。
三是根据普法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年度普法工作,不断提高普法对象的学法、守法和用法能力,提高法治宣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