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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心城区各污水处理运营公司,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经2024年10月25日市城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废止《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处置管理制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后续污泥转运处置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粤建城〔2022〕196号)执行。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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