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依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的树木迁移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迁移树木。
项目地址:汕樟路(泰山路-沿河路路段)相关步道及分车绿化带。
项目规模:迁移乔木10株。
申请理由:该司因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鸥汀街道子项目施工建设需要,申请迁移。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
公示地点: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导航-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知公告栏、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示栏和项目地址现场。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805室)查询。
联系电话:13809655611,联系人:庄同志。
电子信箱:stcgspk@126.com
监督电话:88530138
特此公告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