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汕头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 2024-01-15 11:05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根据《汕头市立法条例》、《汕头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若干规定》的规定,我局将《汕头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于政务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到2024年1月13日止。

      公示期间,收到一家单位的意见建议,主要建议:一是部分排水许可证存在有效期限为1年的情况,续证手续如何办理未明确;二是在监管手段方面,秉持公平公开的原则,是否可将涉及排水户的排水许可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三是已建项目红线范围连接接驳井的出户管存在雨污错混接情况的,整改责任方未明确。对于该单位的建议,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对《汕头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具体答复如下:一是对于部分有效期限为1年的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排水的,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变更或延续)”事项办理续证手续;二是“信用中国(广东汕头)”网站统一对外公开排水户许可信息,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可在7日后登录该网站查询;三是红线范围内的雨污错混接问题由排水户负责整改。

      特此公告。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f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