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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容“六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05-29 15:0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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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关于“实施高效能城市管理,在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上取得更大突破”等会议精神,着力提升我市城市功能品质、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做好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容“六乱”综合整治行动,通过进一步探索执法模式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以及重点加大整治和执罚力度等措施,全面遏制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使城市环境得到有效保障,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加快推进创建文明城市,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持以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为目标,以创文、巩卫测评标准为行动规范,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重点治乱、铁腕治脏为手段,在前一阶段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持续集中整治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市容“六乱”现象,着力解决当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促进市容环境秩序稳步提升,为推动汕头城市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指挥和检查督导,扎实稳步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市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王江锋同志为组长;郭业昭、詹国林、施志强、申健、严晖、郑玮、杨卫文、何玩松、刘清华、谢冰云、赖泽钦及各区县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区县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和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分管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执法一科),负责日常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系。

      各区县城管局要参照市局做法,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责任区域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三、工作原则和整治重点

      (一)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全面实施“721(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工作法”,坚持管理先行和末端执法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坚持常态化执法巡查与集中突击整治并重,做到提前介入、早期遏制、严格执法,以达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整治重点

      重点开展主次干道、学校周边、广场绿地、车站码头、城市综合体、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等路段部位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治理,加强全天监管力度,坚决遏制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市容“六乱”现象。

      1.重点整治超门店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露天茶座及“黑烧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和和乱张贴(吊挂)广告、空调器凌空排放冷却水等违反市容方面法律法规行为。

      2.重点整治侵绿、毁绿等违反绿化方面法律法规行为。

      3.重点整治擅自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违规排水排污等违反市政、排水方面法律法规行为。

      4.重点整治擅自运输、处理(处置)、收集城市垃圾,乱倾倒城市垃圾,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垃圾等违反城市垃圾方面法律法规行为。

      5.重点整治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超量投放等违反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方面法律法规行为。

      6.重点整治网络舆情、信访件、交办件和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六乱”问题。

      7.重点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食品类流动摊贩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打击擅自贩卖野生动植物流动摊贩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环保部门打击乱倾倒垃圾、淤泥造成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各区县城管局要落实领导责任制,一是以各区县局主要领导为责任区域市容“六乱”综合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好整治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实施,要参照市局做法,制定符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的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要求及时收集、准时报送辖区内市容“六乱”综合整治情况、总结等信息,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要统筹协调区、镇(街道)、村(居),以及公安(交警)、交通和市监等部门力量,形成合力,不定期牵头组织针对舆情、信访和市民反映强烈市容“六乱”问题的联合突击整治行动,并做好整治后的常态化巡查监管。三是要向区(县)城管办报告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局属各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管养责任区域内市容“六乱”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管养责任区域内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落实管理人员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具体抓好责任区域日常管养、巡检和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市容“六乱”现象。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要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实时监控和人员巡查优势,重点监控、巡检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属地进行处置。

      (三)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局办公室主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法制宣传主要牵头办公室、审批科制作城市管理有关法规、规定等方面的普法宣传资料,加强对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市政设施管理主要加强对市政中心、管网中心、城照中心、排水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市容环境管理科主要加强对各区县城管局落实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情况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以及对我市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及门店招牌管理的综合协调和对市环卫中心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并落实市环卫中心向金平、龙湖区环卫部门下发通知,协调督促其同步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园林管理科主要加强对市园林中心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落实管理责任;行政审批服务科主要配合法制科做好整治宣传工作和管养、执法单位查阅、核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情况,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审批核准行政许可事项;乡垃圾管理主要加强对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落实管理责任;水处理主要加强对市污管中心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市政工程管理主要加强对市市政中心管养范围内河沟水体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落实管理责任;人事科主要全面掌握综合整治过程中,管理、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情况,及时做好表彰先进、诫勉后进工作,促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执法监督科主要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执法效能、队容队纪督察和执法业务指导、执法案件督办,参与联合整治行动;执法一科(执法一支队)主要负责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系和整治信息收集汇总,组织开展现场执法工作,参与联合整治行动;执法二科(执法二支队)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加强中心城区北岸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局管理与执法联动工作,组织开展现场执法工作,参与联合整治行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15日前):各区县局、局属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围绕市容“六乱”综合整治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积极采取法规宣传、批评教育、督促纠正等措施,引导广大经营者树立规范经营意识;积极协调辖区市场监管、公安(交警)、交通、镇(街道)、村(居)委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整治阶段(2月15日至1031日):各区县城管局要依照工作要求,结合本责任区域实际,整合工作资源,落实属地街道的执法力量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监管和突击整治行动,全力以赴开展综合整治行动;要加大“门前三包”整治力度,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要充分运用数字城管平台,多管齐下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全面监管,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市容“六乱”现象;在开展常态化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市局将按照阶段性工作要求,结合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网络舆情,每季度突出一项重点整治行动,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原则,从主次干道、重点部位、重点对象的整治入手,逐步向背街小巷等纵深区域推进,全方位打击市容“六乱”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区县局、局属各单位要着力加强日常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通过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整治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巩固整治效果;在全面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强网格化、常态化执法监管,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市容环境秩序,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区县局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管理和执法联动机制,健全突击整治行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常态化巡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把综合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市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考评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责令限期落实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执法效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容“六乱”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聚焦难点痛点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要突出检查督导,加强沟通协作和工作信息互通,通过点面相互结合,条块相互辅助,及时全面掌握整治进展情况,着力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要加强联动配合,多措并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罚力度,做到彻底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二)凝聚思想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促进汕头城市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市容“六乱”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为目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普及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城市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创文提质增效和城市管理工作,为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安保工作。各级执法队伍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增强巡查频次,采用执法过程全记录的方式加强证据采集,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形成高压整治态势,并采取劝阻纠正、义务劳动的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在严格执法、保证综合整治效果的同时,还要注意做好人员、车辆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建立报送机制,落实整治成效。各区县局、局属单位要建立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分管领导负责沟通协调、组织联合突击整治、落实信息搜集报送等工作,并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并于2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及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每月26日前将月度工作推进落实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将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分别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市局(迳送执法一科,联系人、粤政易:林燕,联系电话:88570532,传真:88570541)。


      附件:市容“六乱”综合整治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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