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里
绿植花卉是一道柔和悦目的风景
点缀着日新月异的城市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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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应该知道
行道树、花基等都属于城市绿化
是不可以肆意破坏的
但总有人漫不经心不在意
破坏绿化?真的不可以!
否则
将可能吃千元“罚单”
你不相信?
让我们看看相关条例↓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践踏、损坏树木花草;
(二)在树木上悬挂或者张贴广告、标语;
(三)在树木或绿化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四)在城市绿地内设置摊点或者进行经营活动;
(五)在城市绿地内采石取土、乱搭建;
(六)在城市绿地内倾倒垃圾、有害废渣废水、油类或者堆放、焚烧物料;
(七)破坏树木支架、绿化带栏杆、绿篱、花基、坐椅、庭园灯、园林小品、景石、公益指示标志、水景设施和绿化供排水等设施;
(八)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
(九)其他损坏城市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实施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的,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二)、(三)、(五)、(六)项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七)项规定的,按照设施造价或者破坏实际价值的二倍处以罚款;
(五)违反第(八)项规定的,对组织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汕头是我家,爱护绿化靠大家!
花花草草
树木绿化
我们都要去爱惜
这些都是园林绿化工人
辛辛苦苦种下的“宝藏”!
市城管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不要知法犯法。
拒绝破坏绿化!
一起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向破坏绿化Say NO!
【相关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
来源/局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