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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学法】“任性”破坏城市绿化,小心吃千元“罚单”
  • 2020-09-24 17:0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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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城市里

      绿植花卉是一道柔和悦目的风景

      点缀着日新月异的城市容貌

      ↓↓↓

      很多小伙伴应该知道

      行道树、花基等都属于城市绿化

      是不可以肆意破坏的

      但总有人漫不经心不在意

      破坏绿化?真的不可以!

      否则

      将可能吃千元“罚单”

      你不相信?

      让我们看看相关条例↓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践踏、损坏树木花草;

      (二)在树木上悬挂或者张贴广告、标语;

      (三)在树木或绿化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四)在城市绿地内设置摊点或者进行经营活动;

      (五)在城市绿地内采石取土、乱搭建;

      (六)在城市绿地内倾倒垃圾、有害废渣废水、油类或者堆放、焚烧物料;

      (七)破坏树木支架、绿化带栏杆、绿篱、花基、坐椅、庭园灯、园林小品、景石、公益指示标志、水景设施和绿化供排水等设施;

      (八)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

      (九)其他损坏城市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实施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的,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二)、(三)、(五)、(六)项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七)项规定的,按照设施造价或者破坏实际价值的二倍处以罚款;

      (五)违反第(八)项规定的,对组织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汕头是我家,爱护绿化靠大家!

      花花草草

      树木绿化

      我们都要去爱惜

      这些都是园林绿化工人

      辛辛苦苦种下的“宝藏”

      市城管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不要知法犯法。

      拒绝破坏绿化!

      一起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向破坏绿化Say NO!

      【相关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

      来源/局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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