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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学法】@商户、市民 堵塞、破坏、填埋下水道等城市排水设施行为,不文明且违法!
  • 2020-01-17 15:4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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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时代广场东一街片区在用水高峰时段,出现污水漫出窨沟井口并溢流出地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现象。经查是该片区附近两商厦排放的“地沟油”堵塞了下水道。“地沟油”在寒冷天气凝结成块状、粒状附结在管壁堵塞了下水道,导致了用水高峰时段污水溢出地面。连日来,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组织力量开展了高压吸污、疏通下水道等相关工作,并责令“肇事”的两商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减少“地沟油”对市政地下管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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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在日常生活中,乱排、私驳、偷排、雨污管道混接等破坏市政下水道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破坏市政设施,同时也影响下水道的正常使用功能。下水道是城市的“地下血管”,在暴雨天气中更是重要的排水通道。堵塞、破坏、填埋下水道等排水设施,不仅是不文明现象,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堵塞、破坏、填埋、盗窃城市排水设施;

      (2)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腐蚀性物质、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废气或者废弃物;

      (3)将水泥沙浆、混凝土和其他拌合物排入雨水、污水管内;

      (4)搭建各类妨碍排水设施正常使用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5)在沟渠及其保护区范围内采掘沙石土、开荒种地或者堆放物料;

      (6)擅自接驳、占压排水设施;

      (7)擅自将雨水、污水管混接排水;

      (8)其他侵占、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违反该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实施侵占、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城市地下管网的管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一个个“地下管道医生”的默默奉献,也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在此,市城管部门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和各商户提高公共意识,共同爱护市政设施,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油渣油污进入下水道,不覆盖和占压雨水篦子,共同爱护和维护好城市排水管道,让城市的每一条“毛细血管”通畅无阻。同时请共同参与监督(联系电话:0754—88568258),及时举报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的不文明行为,对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的不文明行为大声说“不”,共建美丽鮀城。

      【相关条例:《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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