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初印象
是各式特色的建筑所赋予的
建筑的初印象
是其外立面所赋予的
外立面好比建筑的“外衣”
影响着城市的气质和形象

△图源汕头日报
那么,建筑外立面
管什么?怎么管?重点管什么?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
与建筑外立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什么是建筑外立面? △图源汕头日报 建筑外立面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外侧立面(含屋面)及其附属设施、附属设备。 建筑外立面是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内容,能够最为直观的展示城市颜值、体现城市特色、彰显时代风貌,同时,建筑外立面也关系着市民的居住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22年7月1日起汕头施行《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外立面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建筑外立面的管理责任人,建立了检查制度机制,着力维护建筑外立面的安全整洁秩序。 建筑外立面的安全整洁由谁负责? △图源汕头日报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建筑外立面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的所有权人负责,代管人或者承租人、借用人等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哪些行为要注意规范呢?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在建工程停工一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外立面进行必要的清理维护,保持外观整洁。 第十七条利用建筑外立面设置广告载体、招牌标识或者景观照明等设施的,应当符合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景观照明等相关规划要求和技术规范。 第十八条在建筑临街外立面安装空调设备、太阳能设备、排气排烟设备、通信电力设备、煤(燃)气管道等,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采取隐蔽措施,不得影响建筑外立面整体风格、造型。空调设备应当放置于空调外机位;空调冷凝水应当接入排水系统,不得直接排放至建筑外墙面和室外地面上。 哪些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呢?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破坏建筑外立面安全、整洁的行为: (一)擅自在建筑外立面搭建建(构)筑物; (二)擅自在建筑外立面开门开窗; (三)擅自在建筑外立面设置户外广告以及影响市容的非广告牌匾、标识、标语、电子显示屏(牌)、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 (四)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造型、色彩或者改变建筑结构; (五)在城市主次干道临街建筑外立面堆放、架设、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六)擅自在建筑外立面涂写、刻画、张贴; (七)擅自拆除阳台栏杆、栏板等安全防护设施; (八)其他破坏建筑外立面安全、整洁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建筑外立面安全、整洁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违反规定有什么相关处罚?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保持其在建工程外观整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破坏建筑外立面安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图源汕头日报 依法规范管理建筑外立面 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 不仅考验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 也是城市文明宜居程度的重要体现 在此,市城管部门 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自觉遵守外立面管理规定 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一起维护城市美好颜值 来源:局执法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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