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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城管局在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头市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请社会公众就《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内容、合法性以及公平竞争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者建议的,请于2018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反映或提交:
1.邮寄至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大楼910室(邮编:515041)
2.传真:0754-88525638
3.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stcgsr@163.com
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头市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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