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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汕各单位和各商业银行:
为切实维护好环卫工人劳动报酬权益,保障环卫工人工资按时支付,预防和化解企业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我局牵头制定了《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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