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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杜十娘”赏读民法典的夫妻忠实文化
    • 2022-04-08 15:40
    • 来源: 汕头电台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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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今天我们律师有话说栏目来聊一个比较轻松有趣的话题,从讲故事开始来学习法律,从一段山盟海誓又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切入,也就是大家都家知户晓的著名戏剧——杜十娘引入来欣赏《民法典》的大美之处。首先请出我们今天的普法嘉宾:广东本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洁芝律师。

    李律师: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李律师好,请问今天给我们带来的普法主题是什么?

    李律师:今天的普法主题是:借“杜十娘”赏读民法典的夫妻忠实文化。

    主持人:我对李律师的这个主题很感兴趣,我想这里至少融合了三方面内涵,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戏剧的情节,三是法律与剧情内在的文化链接,李律师,您说是不是?

    李律师:是,主持人总结得特别好,我们今天要聊的就是这三方面的内容。《杜十娘》这部戏剧上演了数百年,是明代冯梦龙所著《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女主人公,我们请主持人来介绍一下剧情吧。

    主持人:杜十娘是一位青楼女子,京城名妓,虽然人在青楼,却久有从良的心愿。遇上进京赶考的风流才子李甲后,一见钟情,将全部希冀都寄托于绍兴府富家公子李甲身上,不顾一切冲出牢笼托付终身。然而好景不长,归乡途中,盐商富豪孙富爱慕杜十娘美色,对李甲威逼利诱,李甲考虑到家庭的重大压力,加上自身巨额债务无法清偿,最后决定把杜十娘以一千两银子的价钱转卖给孙富。李甲背信弃义,令杜十娘悲愤交加、彻底绝望。无奈在万念俱灰之下,杜十娘怒骂孙富,痛斥李甲,勇立船头,打开在青楼多年珍藏的百宝箱,把一件件价值连城的宝物抛向江中,最后纵身跃入滚滚波涛,投江自尽,以证清白。

    李律师:听了这么动人的爱情故事,大家都会痛骂李甲的无情无义,同情杜十娘的重情重义,那结合《民法典》,这两者之间有什么链接呢?我和大家分享两个法律看点:共债共签和夫妻忠实。

    主持人:李律师,那什么是夫妻“共债共签”?

    李律师:杜十娘投江的原因是因为李甲把她当成商品卖给了盐商孙富,李甲卖掉杜十娘原因是复杂的,但至少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当时他身无分文却巨额负债。李甲是官家子弟,父亲是绍兴知府,父亲望子成龙给李甲巨额资金让他上京赶考,希望他考中功名回家光宗耀祖,光大门庭,而李甲却把读书的钱花在青楼玩乐上,迷上杜十娘,因为要约见杜十娘不惜耗费重金,自身的家底花光了,还为此借上高利贷,弄得债墙高筑,身无分文,连回家租船的钱都没有。这剧情让我们联想到一个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有一个亮点,就是共债共签原则,在1064条这样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出于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也就是共同签名,或者是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主持人:李律师,那如果我们是债权人,我们要借钱出去,我们要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法律手续上要怎么做?

    李律师:如果我们是债权人,则在举债的当时就应该留取夫妻双方意思表示的证据,最好是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收据上签字确认。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至少我们在借款之前要弄清楚借款人的夫妻身份情况,就是配偶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手机等,让配偶清楚知道其借款的发生。现在微信比较通用,可以通过微信拉群,微信发送文字等互联网的方式,进行确认,明确让配偶知道举债的合意。也可以通过向对方配偶银行账号汇款的方式,来取得夫妻一致的意思表示的证据。

    主持人:刚才李律师讲到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来保留证据,在我们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什么细节吗?我们请教一下李律师。

    李律师:主持人问得非常好,这里有一个点要做一下温馨提示。当我们需要把互联网信息作为证据时,一定要保持网络信息的原始状态。举例子要把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话,一定要保持在微信聊天的原始状态,便于法院和对方当事人对该行为的真实性进行质证。不能仅仅用手机截屏,录屏,甚至只有照片等方式来保存微信聊天记录,否则可能会因为真实性问题不被法院采信,我们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结果,特别提醒大家注意这个关键节点。就是说一定要完整地保留微信聊天记录,不能删除,哪怕是换手机,也注意一定要把微信聊天记录先存在电脑上,之后再下载到新手机上,确保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状态。

    主持人:李律师,您刚才还讲到《民法典》的另外一个点:夫妻关系,是吧,请您这个分析一下可以吗?

    李律师:好的,我们再复习一下这个剧情:这个悲剧发生的根源在于李甲和杜十娘获得对方的夫妻信息严重不对称,严重失衡。我们想一下,李甲有没有把身负重债的事情告诉杜十娘,显然没有,羞于开口,爱面子;杜十娘有没有把持有百宝箱巨额资产的事情告诉李甲,显然也是没有,她会担心李甲爱钱不爱人,而最后结果正是如此。李甲全然不知道杜十娘持有如此之多的巨额资产,杜十娘又不知道李甲身负如此之重的巨额债务,夫妻之间是处于“蒙面人”的状态,而这正是全部悲剧的总根源。

    主持人:李律师,这里李甲和杜十娘的这种行为违背了我们什么法律规定呢?

    李律师:在我们《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可见忠实是夫妻之间应当履行的一种法定义务。而李甲和杜十娘没有做到互相忠实,取而代之的是互相隐瞒,互相掩饰,因而最终酿成人财两空的千古悲剧。假如当初他们有按照《民法典》规定履行夫妻忠实义务,李甲坦诚的把负债累累的事情告诉杜十娘,而杜十娘也坦诚的把持有百宝箱巨额财富的事情告诉李甲,那显然会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结局。李甲知道杜十娘有能力还债时,他不会逼于无奈去签署“卖身契”,杜十娘也不会因为再次被卖身毫无尊严而选择投江自尽。因此,我们在处理夫妻关系时一定要遵循《民法典》1043条的指引,在客观行为上做到忠实,在内在感受上做到尊重,自然产生第三层面的相互关爱,这样才会有幸福美满的人生和家庭。因此《民法典》是一部实实在在的人生宝典,一部值得我们深读细读的法律经典,一部让我们通向幸福生活的导航仪!

    主持人:李律师,听了您的分析,我感受到夫妻之间“忠实”这项权利义务的重要性,您在主题中提到的“忠实”文化又怎样理解呢?

    李律师:我们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从“忠”和“实”这两个文字本身就告诉我们一个深邃的人生哲理。“忠”字是中字头心字底,就是说在内心要保持一种正直的方向,全身心融入对方,毫无保留,夫妻之间达到一种合二为一的状态,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把这种结合成为“契合”,也就是情投意合,彼此互融。这里的“忠”指的是一种内在思想状态,内心的方向自然指导外在的行为,内心互相融入,行为上自然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孙中山和蔡元培先生提出的新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忠”这项德行排在第一位,可见践行“忠”的重要性。

    主持人:是的,李律师,这个“忠”真的很重要,夫妻之间如果失去这个基础,也就名存实亡了。那“实”字呢,又该如何理解呢?

    李律师:在篆体的写法中,“实”字的结构是宝盖头,下面是一个“贯通古今”的“贯”字。古汉语中宝盖头也称家字头,在象形文字中就是一栋房子的造型,就是“家”的意思,“贯”的意思是上下一致,一以贯之,通达无阻的意思,寓意也就是对待家里人要内外一致,至诚挚爱,没有任何的私心杂念,全心全意为对方着想,这就是最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也就是最基础最本质的夫妻关系。杜十娘和李甲正是因为内在上没有建立一种互相融入合为一体的思想基础,就是价值观,外在表现上自然缺失“实”的行为,没办法做到全心全意从对方利益出发来做出选择。李甲会认为当时的一千两银子远比杜十娘对自己有着更为实际的好处,而杜十娘在决定离开青楼跟随李甲从良的情形下仍有自己私人的财产保留,没有把百宝箱的巨额资产如实向李甲告知,导致李甲遇见孙富时逼于债务签下杜十娘“卖身契”成为终身不可挽回的遗憾。这就是夫妻之间没有做到“忠实”义务的惨痛教训,我们新时代的夫妻关系要引以为鉴,深层次,多角度地去理解《民法典》中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更好的圆满我们的家庭关系,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氛围,为我们教育好下一代打下憨实的基础。

    主持人:听了李律师的分享,感受到处理夫妻关系的要旨在于“忠实”,今天时间差不多了,李律师还给我们准备了两道选择题,是多选题。

    李律师:

    多项选择题:

    1.《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规定?(      )

    A.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B.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C.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应当做到互相        、           、         。

    A.忠实  B.尊重  C.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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