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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私力救济自助行为的合法性
    • 2021-07-09 14:34
    • 来源: 汕头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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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但又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及时保护的情形时有发生。尽管在此时情形下权利人的“自力救济”形式在民间普遍存在,但我国之前的法律一直对此未予明确规定,故往往导致合法权利人在不得已采取自救措施后,反而处于被他人起诉侵权的尴尬境地。那么在新出台的《民法典》对于私力救济行为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请林律师给我们讲解一下。

    林律师:民事私力救济行为由来已久,这是民间一种朴素的自我维权方式,在国家公权力不完善的、民众法制观念薄弱的古代,更成为民众一种普遍的维权手段。时至今日,大众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也喜欢用私力去救济自己的受侵害的权利。民事私力救济行为也叫自助行为。从中国法制史看,“自助”制度最早出现于1909年的《大清民律草案》,后出现于1929年的民国民法典,但自1949年新中国废除“六法全书”后,“自助”制度随之在大陆地区消失。兜兜转转,从清末改制到今已逾一百多年,“自助”制度最终于2020年在新中国民法典第1177条予以了规定。“自助”制度又以“合法”身份回到我们生活中。该制度完善了权利救济途径,将深刻影响未来人们的行为方式。我们先来看下《民法典》第1177条的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现实生活中自助行为时有发生,例如,吃霸王餐想走单,留置后即报警,行为合法,不构成侵害人身自由的责任。又如被车撞,为防止逃逸,拔锁后报警,或者追赶致其受伤,未超合理范围,行为均合法。又如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先自力扣车,合法。

    主持人: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民法典的自助行为,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2020年6月13日下午,江苏南通一位67岁老人谷某在超市购物挑选鸡蛋后,在口袋里放了两个鸡蛋未结账便欲离开,超市店员将其拦下询问,交涉未果,老人突然倒地猝死,该事件曾引发大众关注。

    老人的家属认为,超市应对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赔偿38万余元。超市方认为,老人的死亡原因是心肌梗死,由自身疾病导致,超市员工在制止时没有超出合理合法限度,与谷某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的救助义务。崇川法院一审驳回原告的诉求。老人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法院审理后,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林律师:自助行为,系《民法典》的新增条款,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形下,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施加扣押、约束或其他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其性质上属于“私力救济”。在我国以往的立法中,出于担心自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而产生“以暴制暴”的风险,故《侵权责任法》没有直接规定自助行为。但是,在一些法律,如《合同法》中留置权的规定仍然涵盖了部分自助行为的影子。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涉及自助行为的相关案例逐年升高,且与自助行为在性质上颇为类似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近年来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民法典》及时回应了社会的立法呼声,其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对自助行为进行了规定。

    结合本案的案情可知,超市员工对老人的不当行为进行劝阻时,既存在有语言上的交流,在行为上也有拉扯衣袖阻止老人离开的行为。这些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是判断超市是否需要对老人猝死承担责任的重要因素。而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责任,应当分析超市员工的行为是否超过了一般的社会期待,是否尽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在本案中,超市员工发现老人的未结账的行为后即与其交涉,其目的是维护超市的经营秩序,保障超市的财产安全,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且他们并没有与老人之间发生过激动作,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其阻止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因此,超市员工的行为完全符合《民法典》自助行为的要求。而老人突发疾病倒地猝死,则属于意外事件,与超市员工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在事发后,超市员工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尽到了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依法不应当再承担侵权责任。

    主持人:参考上面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自助行为”规则是《民法典》新设立的民事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之一,免除受害人在特定情况下,采取扣留他人财产、限制人身自由等合理方式所承担的民事责任,鼓励在一定限度内的私力救济行为。但是不是我们在受到侵害时都可以进行随意进行自救呢?

    林律师:就像主持人所说的一样,《民法典》鼓励在一定限度内的私力救济行为但是自助行为也不能滥用,滥用有可能构成违法。为避免当事人滥用自助行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对当事人以自主行为主张免除民事责任设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

    主持人:采取自助行为有什么前提条件呢?

    林律师:首先,必须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注意这个“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首先明确,可以采取自助行为的前提条件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合法权益既可能产生于合同关系、物权关系,也可能因为对方的侵权行为。如果受到“侵害”的所谓权益不是合法的,就不适用自助行为,例如两人参与赌博,为了索要赌资将欠账者扣押,就不属于应受法律保护的自助行为,又比如嫖娼不给钱,留人,不合法,不属于自助行为。权利的合法性是采取自助行为的基础。

    主持人:哦,首先我们进行救济的权利必须是合法的,被侵害的权利是不合法的像赌债啊,非法欠款这些不适用自助行为,并且自助行为是为了求助自身的合法权利。

    林律师:是的,其次,必须是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如果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也不能行使自助行为。这个比较不好理解,我们来看一个案例:胡某分别向李某、成某、朱某每人借款5万元,约定次年5月1日归还。之后,胡某因企业遭受重创无力偿还借款。借款期满后,成某带领一伙人至胡某处,强行搬走价值约2万元的2台电脑,并开走了一辆旧卡车。随后,成某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偿还债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成某的行为不符合自助行为,驳回其诉讼请求。在这个案例中,成某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但完全有时间请求公力救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因此强行搬走胡某的2台电脑、开走一辆旧卡车的行为不属于自助行为。同时,紧迫情况还得达到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程度。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李某在城市中心开了一家火锅店。一天晚上,10余位顾客消费2000多元后,陆陆续续借故离开火锅店,无人付钱。最后一人意欲离开时被服务员拦住,要求其支付餐费,该顾客称无钱付款。情急之下,李某让服务员将最后这位顾客予以扣留,要求其打电话找人送钱结账,同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后经警察调解处理,李某如数收到餐费,并被告知:此种情况下,火锅店的扣留行为是合法的。在这个案例中,用餐的全是陌生人,如果李某不采取措施留住最后一位顾客,极大概率就会损失餐费,所以李某的行为是合法的。

    主持人:简单说行使自助行为还有一个要件是公力救济难以及时保护。如果不是紧急情况,通过起诉或者报警可以及时解决就不能适用自助行为。

    林律师:我们在满足前提后,还需在合理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法律肯定自助行为,并不意味着当事人采取自助措施可以“为所欲为”,需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换言之,自助行为必须要有分寸,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须为法律或公序良俗所许可。措施应该是合理、恰当的,可以扣留侵权人或财物,但决不能采取侮辱、殴打。例如,在毁坏财产的治安案件中,报警后为了防止侵权人逃离现场,受害人可采取必要的财产留置或约束人身自由的措施,但不得进行殴打或实施其他暴力惩罚。例如暴力讨债,将债务人囚禁猪笼里,这个行为就是违法又违反公序良俗。自助行为一旦超过限度,自助者很可能就会构成新的侵权,成为另一个“侵权人”。对此,民法典也有规定:“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主持人:我们在采取自助行为时需在合理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可能成为另外的侵权人。

    林律师:最后受害人在实施自助行为后,必须及时请求公力救济。这一点,是自助行为区别于其他的重要特点。

    主持人:我记得在我国法律私力救济方式还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两者和自助行为好像很相似,那三者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

    林律师:在我国立法中,除了自助行为,还设置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三者都是私力救济,但却不可一概而论。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是为了抵抗或阻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较自助行为具有更大的紧迫性;紧急避险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小损失去避免大损失,强调一种利益的比较。自助行为是受害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来不及请求公权力保护时,实施的必要合理的措施,保障了国家公权力保护与公民私力救济的有机结合。只有自助行为是完全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而采取的措施,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不局限于此,可以是为了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为保护他人人身财产利益或国家公共利益免受侵害而采取措施。

    主持人:对于《民法典》的自助行为,林律师有什么总结?

    林律师:自助行为具有正当化,其依据是权利人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自我保护,是对国家权力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个人权利不及时情况下的有效补充。因此,虽然表面上可能对他人人身自由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权利造成一定妨碍,但其具有正当性,应予肯定,这也符合公众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自助行为虽为法律和公共道德所认可,但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我国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也予以明确。

    问题:

    1、扣押吃霸王餐的人财物是属于      。

    A、自卫行为

    B、正当防卫

    C、自助行为

    2、自助行为是为了保护       。( A )

    A、自身合法权益

    B、公众合法权益

    C、他人合法权益

    3、行使自助行为需具有情况          。(B)

    A、安全

    B、紧迫

    C、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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