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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汕头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
    • 2014-05-12 22:40
    • 来源: 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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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市直各单位,中直、省直驻汕单位:
        自从2011年开始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认真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市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建设美丽幸福汕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检查我市两年来普法工作情况,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情况,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的顺利开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各地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行业的沟通协调,发挥各部门、行业的积极性,互相配合,避免重复检查。
       (四)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
        三、检查内容
    检查督导的主要内容是《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见《汕头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标准》)。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督导标准或考核评估办法。
        四、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印发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通知,制定具体检查督导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中期检查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6月下旬-7月中旬,各地、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总结,收集普法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的事迹材料,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应制作“六五”普法汇报专题片。自查工作要在7月中旬完成,并将自查报告和有关材料报市普法办。
       (三)组织检查。7月下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抽检各地、各部门“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检查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总结表彰。各地、各部门要逐级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表彰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将根据检查督导结果,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各地、各部门对通报表扬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应参照公务员奖励办法予以适当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中期督查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列上日程,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保证检查督导有序进行。各地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六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下一步“六五”普法后半段的工作措施,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要按照《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对照广东省和我市的检查督导指导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督导任务。并结合中期督导,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中期督查工作,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组织媒体开辟中期检查督导专栏,集中宣传各地、各部门“六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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