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本月19日至23日,汕头市在北京大学举办汕头市领导干部行政程序研修班,对48名来自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执行力,打造法治、阳光、服务型政府。市领导李学同、郑通声和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副院长王锡锌向研修班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并合影留念。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宋荣生参加研修班并参加结业典礼。
本次研修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陈斯喜,国务院法制办研究中心主任李岳德以及北京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的专家学者姜明安、胡建淼、马怀德、于安、王锡锌等主讲授课,举办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走向法治强国等综合性课题,以及行政程序法的基本问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理论和实践、行政立法的相关问题、行政程序强制问题、行政程序与司法审查等有针对性的课程。
市领导对研修班的学习成效予以肯定。他指出,我市在行政程序综合立法上先行先试,制定实施了《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本次集中培训正是紧扣汕头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和行政行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行政效能的新任务、新要求,让学员们在研修中进一步深入了解什么是法治政府、为什么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什么是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与实体的区别,为什么要制定行政程序规定等内容,达到了预期效果。
市领导强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社会呈现出多元利益,各种矛盾纠纷又处于多发期,加之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如何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促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推动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归根结底就是要靠建设法治政府,靠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公正程序和实体效果的有机统一。特别是面对当前城市管理中诸如水费、出租车费的调整、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以及重大项目的环境评估等社会管理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程序办事,提高政府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希望各行政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以致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思想,结合各自本职工作,把按程序办事与提高行政效能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行政程序更加规范、科学、具有可操作性,为加快建设幸福汕头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本次研修班期间,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以及国内多位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李德岳、马怀德、于安、王锡锌等就《行政程序法的基本问题》、《行政程序与司法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理论和实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学员们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作为新的起点,认真总结和梳理,将学习内容转化为工作措施和实践成果,为建设法治政府、幸福汕头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