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汕头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10月份,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为更好落实中央、省和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提出的要“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发出《关于开展汕头市2011年“12.4”法制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并于12月4日上午,联合有关单位,在市人民广场举办“12.4法制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法治文化集市”活动。
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宇航、省司法厅副厅长刘芳应邀专程莅汕出席活动;市政协主席、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仰鹏,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芸,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廖文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市纪委副书记蔡永明,市长助理蔡炳锐,市依法治市办主任林炳元,市司法局局长马翔、党组书记林壮华出席活动。
启动仪式由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廖文松同志主持,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宇航,市政协主席、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仰鹏,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芸,省司法厅副厅长刘芳共同推动吉祥杆,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活动有两项内容:第一项是2011年“12·4”法制宣传周启动仪式;第二项是法治文化集市活动。
集市分为三个展区:一是服务民生普法展示区。由市总工会、团委、妇联、海关、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法制局、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防局、仲裁委员会、广东移动通信汕头分公司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业务,通过视频动漫、图片展示、案例讲解、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妇女维权、外来工维权等普法活动。二是法治文化展示区。由各区、县根据地方文化特色和民俗风情,运用美术、摄影、书法、灯谜、楹联、剪纸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设立独立展区,形成各地各单位展示自身文化,“一区一品牌”的法治文化品牌一条街的展示活动。三是“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展示区。由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四部门集中展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联合行动的战果和我市发挥粤东领头作用,深入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群众,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稳定,并在现场设点提供法律咨询。
通过这次活动,对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大力打造汕头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文化强市,加快法治汕头建设,提升汕头特区法治水平,建设幸福汕头和实现特区的大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参加活动的有中直和省直驻汕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依法治区(县)办、司法局、普法办有关领导和干部职工以及部分青少年学生代表共600多人及广大的市民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