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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政府组成人员学法
    • 2011-11-30 20:26
    • 来源: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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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增强我市地方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法制观念,自觉学习、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市人大常委会本月7日至13日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并于7日上午召开学习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副主任郑家汉、秘书长李绿岸出席动员会。

    黄俊潮在动员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学法,学法用法是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发挥特区优势、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参加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的重要性,运用法律法规破解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难题,最大限度地把我市的立法优势转化为法治优势,转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建设幸福汕头的优势。

    黄俊潮要求参加学习考试的市政府组成人员要高度重视这次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认真学,专心听,认真记,结合自己所在单位的具体业务和工作实际,多思考多探索如何用好用足我市特区立法权,敢于提出立法建议,善于做好立法的相关工作。他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全力支持市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议,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市的立法工作。

    本次考试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监督法》等9部法律和有关文件。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对补考仍不及格的人员,没有特殊理由者将予以诫勉。考试结果反馈有关单位,并存入本人档案。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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