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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紧扣“五个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 2010-03-03 20:30
    • 来源: 汕头市普法办
    • 发布机构:汕头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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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更新宣传理念,积极整合宣传资源,努力探索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大宣传格局,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检察法制宣传,紧扣“五个点”,全面提高检察院法制宣传水平。

    一、以检察业务为切入点,抓好检察业务宣传,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形象。

    为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形象,该院积极开展检察业务宣传:一是利用网络传播。开设内部网站,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接受群众监督。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法成果、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搭建了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互通的桥梁。有多篇文章在《检察日报》、《汕头日报》上刊登和《新华网》上报道,同时被凤凰网、新民网、东莞时间网、网易新闻中心、华夏经纬网等网站转载,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加强干警专业培训。该院加大对干部的轮训力度,2009年以来,先后组织干警参加省院、市院举办的业务培训1216人次,专题讲座819人次,不断提高干警自身的法律监督水平。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专业交流。院派出业务骨干到金平区公安分局做专题业务讲座,就案件质量问题、刑诉法修改对公安工作的影响、做好非法证据排查、提高取证质量等内容与公安分局干警进行业务交流活动。

    二、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中心点,紧扣反腐倡廉主题,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该院在金平区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130个、预防职务犯罪专兼职工作人员760多人,基本实现了三级梯次式网络化运作,初步形成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2009年以来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9件,对9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开展法律咨询17场次,发出检察建议95条、被采纳95条,发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5次全部得到纠正,帮助落实预防措施11项,开展预防警示教育34 次、其中受教育7500多人次,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积极作用。该院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由检察长带队,每年到各单位进行宣传。一是系统预防。走访市水务局、南方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广东省电信集团汕头电信公司、中国移动广东通讯集团汕头公司金平分公司、市自来水总公司、区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汕头工商局金平分局、汕头市国家税务局金平分局、汕头市地方税务局金平分局、区街道、经联社等单位开展调研和宣传,督促加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建设并为上述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参观广东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览汕头巡回展;组织汕头电信公司中层干部50多人去汕头市看守所参观失去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现身忏悔;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和部分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演讲比赛等。二是涉农预防。坚持每年到涉农街道开展反渎职反贪污宣传教育活动,发放举报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利用本院查办涉农村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剖析教育,为新当选“村官”进行任前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三是专项预防。对市自来水总公司的第二过海水管顶管工程、汕头供电局农网改造工程、汕头市中心城区149个“城中村”和涉村社区约58万人口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程、汕头市“六大围”堤围加固水利建设工程、汕头市水质检测大楼及其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金平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汕头市聿怀中学大洋校区续建工程、汕头市“三旧改造”工程项目、汕头市金凤西路快速路建设工程等共九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该院专门建立涉及工程管理人员廉政守则、举报奖励制度、专项预防巡视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监理(质监)人员自我约束制度、工程物资采购制度、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制度、工程参建各方廉政合同八项制度,通过制度管理监督,切断了职务犯罪的源头,封堵了职务犯罪的通道。

    三、以贴近基层为关键点,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

    自2009年以来,该院共向农村群众发送宣传资料1000多份,上法制课6场次,维护涉农片区的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活动。院领导分别带队到金平区17个街道、部分社区、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征求各街道以及部分社区、企业代表的意见及建议。二是协助农村居委会开展换届选举。在农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推荐干警作为区选举办聘任的选举观察员,参加多个涉农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对各社区选民反映选举违法不公的问题及时调查,迅速查清事实答复当事人并对选民进行耐心细致的普法教育,尽力化解矛盾,协助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参与综合治理维护涉农社区的稳定。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民行检察督促起诉的职能作用,通过督促起诉指导涉农社区居委或经联社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共计25笔10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农村集体利益;探索开展申诉和解工作,促进部分涉农社区依法加强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追还拖欠的土体租金并以点带面,形成规模效应,有效地解决长期拖欠基层农村租金的老大难问题,维护基层稳定;在部分街道建立检务工作站,在37个涉农村居聘请了37名检务信息员,拓展检察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渠道,延伸检察机关触觉,架起群众与检察院联系的桥梁并使之常态化。

     四、以监所宣传为支撑点,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推行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院制订《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并严格执行。2009年以来,该院共接受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约180人次(其中书面55人次,口头125人次),内容主要包括要求了解羁押期限是否超期、法院判决文书是否送达等问题,院驻所检察官一一进行核查了解,予以落实,并将情况及时回复在押人员,并向在押人员阐明办案期限等问题,消除其疑虑。通过约见驻所检察官,进一步了解狱情动态,及时受理在押人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抓好对在押人员入所、出所教育工作。入所时,院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摸查了解其思想动态,稳定其入所后产生的情绪波动,适时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为监管场所的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础;出所时,一方面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另一方面了解其在关押期间的一些思想动态问题,掌握有关信息,有利于促进驻所检察工作的开展。同时,协助“两所”做好抗改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2009年以来,共找在押、在教人员谈话教育1660人次,做好抗改、抗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约176人次,有效预防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发生,维护监管场所的管理秩序。三是设置检务宣传栏和检察信箱。该院在汕头市看守所大门口设置宣传栏,告知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工作制度,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性质、任务、职责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同时,每个监室内都挂有在押人员出所谈话制度和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的公告牌,并在看守所二道门口及各通道设置检察信箱,较好的维护市看守所的监管改造秩序,充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展法制座谈会。院到汕头市看守所开展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接受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活动;与看守所领导和干警召开座谈交流会,了解看守所监管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就防范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等情况进行调研,制订预防事故细则;到监室、工场、伙房和医务室进行巡查,了解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是否得到保障,监督安全设施是否落实到位;为市看守所90名干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该所干警的法律观念和自觉遵纪守法的法制意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得到市看守所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五、以“三打两建”为着力点,扩大检察院影响力,增强“三打两建”工作实效。

     该院采取各项措施,广泛发动宣传,营造浓烈的“三打两建”氛围。一是开展举报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宣传手册,重点宣传“三打”工作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三打”的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检察机关开展“三打”工作的阶段成果和典型案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对“三打”中商业贿赂、渎职侵权、“保护伞”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举报,起到很好宣传效果。二是深入基层宣传“三打”知识。深入鮀江街道、月浦街道、鮀莲街道、岐山街道等4个街道下属的13个居委宣传“三打”知识,向居委干部和居民介绍“三打”的含义和举措、“三打”法律法规、12309检察机关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措施等,并对群众关心的商品真假辨别知识进行了深入讲解,提高群众拒假识假能力,同时,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动员社区居民发现并举报相关案件线索,让“三打”行动深入人心。三是开设“三打”“两建”活动专刊。自“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发出“三打”专项活动专刊45期、“两建”专项活动专刊2期,及时向市检察院、区“三打”办报告“三打两建”所取得的成效,在全院宣传扩大“三打两建”工作的影响力,得到区委领导、区“三打”办的肯定和表扬。区委书记吴启煌在该院“三打”专项活动专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送区纪委、公安分局领导阅并形成合力,推动‘三打’行动深入开展”。四是认真编辑印刷宣传图册。院组织编辑印制“三打法律法规汇编”、“检察职能介绍”、“简报信息汇编”以及“三打宣传画册”等系列图册,不断增强“三打”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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