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普法宣传,筑牢权益保护“法治屏障”。
联合创建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2个,其中4个被评为省级实践基地,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牵头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校园法治教育统一教程编写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做好校园法治教育全覆盖。指导律师组建“汕头市巾帼律师志愿服务团”,开展送法上门、送法进校园活动,有效提升妇女儿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对妇女儿童因遭受家庭暴力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优先受理、审查、指派律师。在省内率先开展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试点开展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实现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应援尽援。2022年以来,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4711件,指导律师积极代理涉妇女儿童案件4000余件。
在全市各区(县)、镇(街)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市委政法委和市妇联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成立服务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工作专班,加强对易受侵害妇女的关心关爱,2022年以来全市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28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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