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行政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和2021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结合《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司法局、市委农办、市民政局于7月20日-23日联合开展2021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地检查活动。
本次实地检查的范围包括我市现有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单位、2021年度上报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单位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单位。检查组一行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共检查村(社区)17个,通过查看台账、检查硬件设施、询问创建情况,全面了解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反馈意见,并指导区(县)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落实整改。
通过本次实地检查发现,我市基层村(社区)民主法治创建情况良好,相关创建单位能够按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标准开展工作,健全台账,配套硬件。检查组要求创建单位要继续加大法治氛围营造、台账分类、制度建设、亮点创新等方面创建力度,确保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让“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做到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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