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普法办《关于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结合我市全力推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关键时期,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在全市开展以“全民普法总动员、树文明交通新风尚”为主题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作为系列活动的主打项目,主办单位联合创作并在电视台播出的“交通安全小剧场”系列情景短片,通过生动、幽默的表现手法,揭示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交通不文明现象,并配以法律解读,让广大观众在欢声笑语中学习法律,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
说的是无视交通规则的车辆驾驶人
但有的行人在步行外出时
却因闯红灯、不走人行道
而致他人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也许你行走的步伐很飒
可是不要忘了
红灯亮起时
(点击观看情景短片)
“普法时刻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怎样安全过马路? 注意观察后通过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先观察左右两侧车辆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但是实际生活中,不少人过马路时完全不观察,对路口来车情况浑然不知。 不要盲目后退 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 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等待也有“学问” 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一般都设有行人等待区,在红灯时,行人应该在等待区等待通行。 在未设等待区的地段等待通过时,行人不要靠路边太近,以免机动车右转时,车辆右后轮对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轧。 谨防转弯车辆 机动车右转弯时,可能会与正常通行的行人发生冲突,此时右转弯的机动车要注意避让行人,但行人也要注意观察机动车是否有转向的趋势,避免出现碰撞事故。 五“不要” 很多人走在路上喜欢玩手机,接打电话。这样的行为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一定记住:不要玩手机、不要追逐打闹、不要从车辆缝隙中穿过,也不要犹豫式过马路或行动过于急速。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生命高于一切 道路安全不容忽视 没有危险的交通工具 只有危险的违法的你 请您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