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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保密法治代言人一起学习新修订的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
    • 2024-07-31 15:08
    • 来源: 汕关新征程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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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十号主席令,公布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2024年7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6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保密法的修订颁布,是我国保密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为保护国家秘密安全,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学习掌握新法内容,不断提高依法守护国家秘密的能力和水平,濠江海关“保密法治代言人”梳理了新修订的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七个关键知识点,聚焦党管保密、涉密人员管理等夯实保密责任,筑牢安全保密防线。大家跟着一起来学习吧!


    这次保密法修订从法律制度上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这次保密法修订旗帜鲜明地把党管保密写入法律,完善了党管保密的领导体制,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管保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相较2010年版本,新修订的保密法对涉密人员脱密期结束后的行为规范做出了更具体明确的规定,具体有哪些规定呢?

    请戳下面视频。

       

    视频《涉密人员离岗离职管理新变化》


    新修订的保密法“科技含量”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这次保密法修订鼓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强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旨在激发保密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加快实现保密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提升保密工作体系对抗能力。同时,新增了涉密信息系统全流程管理和风险评估相关规定,对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保密技术装备等提出明确要求。



    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存在紧密联系,一直受到广泛关注,新修订的保密法是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

    新修订的保密法第三十五条充分考虑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坚持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保放适度,建立起信息公开的”安全网”,做到该保守的秘密坚决守住,该公开的信息依法公开。




    《条例》在定密管理方面作了哪些细化?

    一是明确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制定修订要求。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以明确、直观的方式列明国家秘密事项、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定密依据。《条例》明确,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应当依据本行业、本领域以及相关行业、领域保密事项范围,制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从源头上保障定密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

    二是进一步细化定密责任人范围和具体职责。《条例》明确,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本单位的法定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明确一定范围的人员为指定定密责任人。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定密责任人的具体职责。

    三是明确应当派生定密的具体情形。派生定密是一种重要的定密方式,《条例》列举了应当派生定密的具体情形,为机关、单位派生定密提供更加科学、细致的指引,有利于规范派生定密行为,有效避免派生定密过多、过泛的问题。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国家秘密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网络信息和数据保密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条例》在网络信息和数据保密管理方面作了哪些细化?

    一是加强网络使用保密管理,规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使用智能终端产品等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二是明确网络运营者对依法实施的保密违法案件调查和预警事件排查的配合义务。

    三是完善数据保密管理制度,压实机关、单位涉密数据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明确涉密数据全流程管理要求,有效防范大数据条件下泄密风险,切实筑牢保密防线。



    涉密人员管理是保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所在,《条例》在涉密人员管理方面作了哪些细化?

    一是建立涉密人员“全周期”管理制度,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审查及定期复审,在岗期间的保密管理及保密教育培训、离岗离职程序及要求,脱密期间的管理等均作出细化规定。

    二是细化涉密人员权益保护规定,要求机关、单位建立健全涉密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因履行保密义务导致合法权益受到影响和限制的人员相应待遇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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