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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7年度汕头市地理标志基层治理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6-10-26 16:05
  • 来源: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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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做实市县预算资金项目,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6〕43号)精神,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27年度汕头市地理标志基层治理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现将《2027年度汕头市地理标志基层治理项目储备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应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领域行业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审核推荐。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递交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分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

      汕头市行政区域外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递交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6份提交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分局(其中5份送市局,1份区(县)局或分局留存)。汕头市行政区域外的申报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电话告知)。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文档)。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至2026年11月6日。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分局于2026年11月3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及汇总报送市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2027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地市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欣凡;电话:0754-88981162;

      电子邮箱:stipobhk@163.com;

      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1007室)。

      

      附件:2027年度汕头市地理标志基层治理项目申报指南.docx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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