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机关事务管理食堂服务规范》汕头市地方标准,现将地方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0月5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汕头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姚同志 电子邮箱:biaozhh@163.com
联系电话:88547158
附件1-1.《机关事务管理 食堂服务规范》编制说明.docx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