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汕头市食品生产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3〕98号)、《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双随机〔2023〕4号)《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汕市监办字〔2023〕138号)的要求,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根据《汕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确定抽查比例。
二、检查依据及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内容,检查食品生产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事项。
依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重点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监督检查。
三、抽查方式及步骤
(一)建立名录子库。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简称“监管平台”),建立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抽查对象名录子库。
(二)制定检查计划。根据2023年度省、市双随机工作计划的要求,根据《汕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制定双随机检查任务。
(三)实施检查。在检查对象名录子库中通过机选方式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对象;根据实际情况机选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检查计划时限进行现场检查。
(四)信息录入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和信息公开要求,检查人员应当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将抽查事项、抽查结果在监管平台上完成录入、审批工作,并通过监管平台对外公示并关联到检查对象名下。
(五)检查结果处理。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发现违反相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对应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公示处罚结果;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要移交执法部门进一步查处。同时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工作。
(六)建档保存。检查结束之后,将现场检查记录等工作文书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建立健全本级食品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台帐。
四、工作要求
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提高监管靶向性、精准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不妨碍企业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抽查工作,在2023年11月前完成抽查检查和结果公示。
附件:汕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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